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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4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税函[2003]13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自2004年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调整为一式三联,依次为抵扣联、发票联和记帐联,原七联发票联次改为六联,前三联为基本联次,其余联次不变。现将各地上报的2004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你们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4年上半年)(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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