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效 性】 | 交办规划函〔2014〕527号 | 【颁布日期】 |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 【关 键 字】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工作,提高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统计工作实施情况,部修订了《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并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生效(国统制〔2014〕97号)。现就统计报表填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和履行报表制度,做好新旧报表的衔接工作,按时填报。 
  二、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日前上报2014年度统计报表。统计报表由各级主管部门一式两份报送部环境保护中心,电子版同时报送。统计报表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c.gov.cn)综合规划司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我部将汇总和通报各单位报表情况,并委托部环境保护中心开展有关统计报表解释及培训工作。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芮睿 
  电话:010-65299756 
  电子邮箱:epc_moc@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503房间 
  邮编:10001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