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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山西原平县化工二厂、大同糖厂出口退税业务暂由忻州行署、大同市税务局管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税进发[199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忻州行署税务局、大同市税务局:

    根据省经贸厅(93)晋外经贸进出字第1032号通知,外经贸部业已同意山西原平县化工二厂、大同糖厂从一九九四年起自营进出口业务。根据省税务局晋税进发(1993)第15号通知规定,同意暂由你局负责管理山西原平县化工二厂、大同糖厂的出口退税业务,请通知企业尽快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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