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7〕6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迁移325省道泗阳收费站的请示》(宿政发〔2007〕3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325省道宿淮公路泗阳收费站迁移至325省道26K+400处。
二、站点迁移后的具体收费时间、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请你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迁址工作的平稳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