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昆国税函[2003]44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云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本部)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潘家湾支行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
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宁市支行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良县支行
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支行
8.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东川区支行
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代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