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琼财税[1994]所字第28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海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税务局,洋浦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部直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电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