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7〕3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S342虞宜线羊尖段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锡政发〔2006〕9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在342省道常熟至宜兴一级公路羊尖段设置羊尖收费站,收费用于偿还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贷款。收费站收入由无锡、苏州两市按比例分成,具体分成比例由省交通厅与两市协调。
二、具体收费时间、收费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管理正常进行。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P0201207044452786188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