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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函[2004]8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南京市、镇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4〕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三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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