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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6]25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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