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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同意辽宁省液压工业公司提取管理费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沈地税函[2004]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河分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辽宁省液压工业公司提取管理费的批复》(辽地税函[2003]3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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