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系统征管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时 效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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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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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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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09100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安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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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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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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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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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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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地税系统大力加强征管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省-市-县-分局四级计算机广域网和实现县以上征管数据集中处理,在此基础上,注重信息技术的运用,征管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04年底,纳入计算机管理的纳税户达64.8万户,占纳税户总数的93.1%,比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运用计算机征收98%的税款和95.2%的基金费,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2.7个百分点和4.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