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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马地税[2004]14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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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04]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欠缴税金的管理职责。欠缴税金的分类确认工作由税政科室和征管科负责;日常征收形成欠缴税金的监控和追缴工作由县局、各税务分局负责;稽查局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追缴工作由稽查局负责;欠缴税金的核算反映工作由计财科负责。各科室与分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二、加大欠缴税金清理力度。近年来,市局开展调查核实和清理欠缴税金工作,从上半年来看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欠缴税金金额比年初有所下降,但目前欠税数额仍然很大。因此,清理欠税工作不能放松,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提出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追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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