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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时 效 性】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5%。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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