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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对《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审定意见的函

【时 效 性】 人职函[199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7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

    你部《请审定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的函》(〔92〕财会字第59号)收悉。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考试大纲进行了审阅,现同意《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作为试行本发布。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

    1992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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