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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有关涉税事宜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时 效 性】 湘地税函[2004]2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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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你委《关于办理十届人大代表奉否花、杨旦萍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改〈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建议的征求意见函》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省已于 2002 年 5 月取消屠宰税。若修改《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可以去掉“屠宰税”。

    二、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不属于我局管理范围,请征询财政、农税部门意见。

    专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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