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内政办字 [2005]35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61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内蒙古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近来,自治区已开展了第二届新方志的编纂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是《内蒙古自治区志》重要组成部分,其编纂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众多系统和行业,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协作完成。为了全面记述我区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成就,准确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在科研和生产活动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确保《内蒙古自治区志》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编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的编纂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自治区科技厅要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编纂委员会,领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的续修工作,并成立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编纂委员会由志书内容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部分专家组成,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及企事业单位要各推荐一名领导同志参加编纂委员会,主要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承担部分的资料收集和撰稿的组织工作。同时,要确定1至2名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科技工作的专家承担资料收集和书稿撰写等具体工作任务。
三、自治区科技厅要组织专门的培训班,对撰稿人进行集中培训。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志》编纂要求,统一思路,分别撰稿,确保全书体例格式统一,行文规范,科学准确地论述客观事物。
四、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推荐的编纂委员会成员和撰稿人名单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德尔
联系电话:6968832 6918011(传真)
电子信箱:kxx@nmkjz?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篇目大纲及各篇章承担单位
2?《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编纂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内蒙古自治区志·科学技术志》撰稿人推荐表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