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

【时 效 性】 皖国税函[2004]34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发[2004]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