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国测国字[2009]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等3项推荐性测绘行业标准已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标准名称和编号如下:
一、《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3—2009.
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4—2009.
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5—2009.
国家测绘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