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