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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无锡市锡山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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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锡山区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锡政发〔200336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甘露镇和荡口镇合并设立鹅湖镇,镇政府驻荡口。行政区划调整后,鹅湖镇行政区域面积54.59平方公里,人口4.6万人,辖3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安镇镇和查桥镇合并设立安镇镇,镇政府驻安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安镇镇行政区域面积82.28平方公里,人口7.05万人,辖3个居委会、26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东湖塘镇和港下镇合并设立东港镇,镇政府驻港下。行政区划调整后,东港镇行政区域面积84.81平方公里,人口7.45万人,辖2个居委会、25个村委会。

四、同意将八士镇和张泾镇合并设立锡北镇,镇政府驻张泾。行政区划调整后,锡北镇行政区域面积70.54平方公里,人口6万人,辖2个居委会、2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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