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事宜的复函
【时 效 性】 |
银复[1994]250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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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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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银行法规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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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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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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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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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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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
你行开行综计[1994]第70号文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了减少振动和影响,考虑到你行的实际情况,原则同意你行提出的意见:硬贷款利率中的行业差别利率不变动,仍按现行十三个行业的基本建设差别利率执行;与贷款相关的利率政策,如计、结息办法,加罚息制度等必须按人民银行现行的有关政策执行。请你行抓紧组织实施,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