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1月份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的时限顺延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税发明电[2001]7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国务院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总局决定:2002年1月份的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各项工作,按照《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0]20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情况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2号文)中的法规顺延三天。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