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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窗口全面实行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的紧急通知

【时 效 性】 津国税流[2004]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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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国税系统将于2004年3月1日起,在各征收单位办税窗口全面实行“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迅速贯彻执行。

    一、各征收单位要将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重新调整,即每个窗口由1名干部面对纳税人,统一顺序受理防伪税控IC卡报税(含数据软盘)、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和纳税申报(含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同时完成票表比对工作。

    二、每个窗口工作设备的配置方式为:l台PC机、l台扫描仪、1台打印机,在PC机上分别运行报税子系统、认证子系统和征管系统等程序。

    三、按照“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的要求,各单位要在调整、归并后的纳税申报窗口,统一标注“纳税申报”字样,不得再单独标注“报税”、“认证”字样。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对“票表稽核”不符,需现场解决的,各征收单位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处理比对异常的总复核窗口,统一解决比对异常问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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