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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芜地税函[2005]24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皖地税函[2005]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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