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济财会[2006]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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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和《山东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全面推行设置总会计师制度,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现根据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和《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我市进一步加强总会计师管理工作的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积极推动我市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单位依法设置总会计师。
《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并规定县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应积极推动、督促和帮助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单位依法全部设置总会计师。要摸清各单位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情况,对已经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济南市总会计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总会计师的设置情况进行统计与汇总,填写《总会计师设置情况统计表》(附表二),加盖公章,于2006年4月底前报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切实做好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一)各单位拟任总会计师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备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基本知识,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取得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连续3年以上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
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在过去5年内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担任总会计师职务。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拟任人选,填写《济南市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表》(附表三),连同拟任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工作业绩、过去5年没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材料等,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审核确认申请。
财政部门自收到单位申请和相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拟任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符合总会计师任职条件的,予以确认,审核确认结果作为任命部门办理任命手续的必要条件之一。不符合的,不予确认并载明理由,有权任命部门不得任命其担任总会计师。
单位聘任或者免除总会计师后,应填写《济南市总会计师聘任(免除)职务备案表》(附表四),并于10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认真做好总会计师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记录与评价工作。
凡依法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要在2006年4月底以前,将总会计师在2005年度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上报,市直管理的单位报送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县(市)区单位报送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中心)汇总后上报市局会计处。具体要求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单位填写《单位总会计师年度履行职责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附表五)。
(二)总会计师所在单位在本年度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财务检查的情况及结论。
(三)在任职年度内单位财务工作和总会计师本人受到的奖励和处罚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对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类型证明材料。
各部门、单位和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依据规定要求设置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要求依法支持和保障总会计师行使职权。各单位总会计师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单位生产经营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总会计师管理是财政部门的职责,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总会计师档案,切实加强对总会计师的资格确认免除、业务监督、业绩评价、考核表彰、违纪处理等日常管理,加强总会计师的从业资格管理。市财政局从2006年起,将针对总会计师的特点,开展总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各单位总会计师参加省部级相应的会计人才培训班,打造高素质总会计师队伍。
希望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报送有关表格和书面材料,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我市的总会计师管理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87949132 联系人:孟令华
济南市总会计师设置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名称: 年 月 日
编号 | 单位 | 应设总会计师 | 已设总会计师 | 未设总会计师 | 拟申请设总会计师 | |
说明: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在相应栏内用“√”表示
济南市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序号
档案号码 | 姓名 | 照片 |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号码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时间 | 参加会计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 | |||||||||||||||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 |||||||||||||||
现任职务、任职时间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取得时间 |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
毕业时间、院校、专业、最后学历 | |||||||||||||||
会计工作简历 | |||||||||||||||
时间 | 单位 | 职务 | 会计岗位 | 证明人 | |||||||||||
单位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章) 年 月 日 | (章) 年 月 日 | (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一式四份,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任命部门各存一份
2、档案号码、序号由财政部门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济南市总会计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名称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 | 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院校 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事会计 负责人 | 总会计师任职时间 | 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 | ||||
工作简历 | |||||||
任职以来主要工作成绩 | |||||||
济南市会计师聘任(免除)职务备案表
报送单位名称(公章): 序号:
聘任(免除)人员姓名 | 任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表序号 | |||||
聘任(免除)文号 | 档案号码 | |||||
聘任 (免 除) 原因 | (总会计师所在单位填写) | |||||
单位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章) 年 月 日 | (章) 年 月 日 |
1、本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存一份
2、档案号码、序号由总会计师所在单位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总会计师年度履行职责基本情况表
记录与评价年度: 年
报送单位名称(公章):
总会计师姓名 | 档案号码 | |||
任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表序号 | ||||
总会计师年度履行职责基本情况 | (由本人对照《办法》第八至十四条的规定填写) |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任职年度内总会计师所在单位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财务检查的情况及结论 | ||||
任职年度内单位财务工作及总会计师本人受到的奖励和处罚情况 | ||||
注册会计师对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类型 | ||||
单位意见 | 主管部门 | 财政部门意见 | ||
(章) 年 月 日 | (章) 年 月 日 |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存一份
2、档案号码、序号由总会计师所在单位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