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监厅函[2014]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15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请各学校党委于2014年3月底前把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的具体工作信息报送驻教育部纪检组。
报送工作信息的主要内容:
1.组织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党委通过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传达学习情况;学校纪委会召开情况;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讲话主要内容。
2.研究部署和贯彻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等方面情况。
3.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情况。主要包括: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等方面情况。
联系人:李静01066096313,jjz@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