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国税函[2007]11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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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表彰税务系统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有关情况的通报》精神(国税函〔2007〕257号),我省国税系统深圳蛇口国税局票证中心、汕尾市海丰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湛江市遂溪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肇庆怀集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等4个单位被全国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光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再创辉煌。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和谐发展的税收强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