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鄂税发[1993]32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湖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接此通知后,要成立专班,组织业务熟悉的干部认真进行清理。省局将在近期组织人员对各地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省局也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下查一级,即地、市查县(市),具(市)查基层所,清理情况于9月15日前报省税务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