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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证明》及曾颁发过专利证书《证明》

【时 效 性】 第1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新版《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证明》及曾颁发过专利证书《证明》四种文件,现将有关启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述四种新版文件自200611日起(含当日)启用,自同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出具相应旧版文件。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611日之前出具的相应旧版文件仍具有规定的效力,不予以更换。

三、上述四种新版文件的式样附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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