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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东地税发[2006]4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方税务分局 :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6]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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