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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时 效 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09年 第4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09
年 第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78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 customsgov 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今年721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9918吨,超过今年9870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722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00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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