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国税函[2006]19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6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6]22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2006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已由市局统一调整完毕。
二、各局应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下载方法通知所管辖的退税企业。
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
对于上网下载有困难的企业,各局应采取拷贝软盘等方法通知企业。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则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情况,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