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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琼地税函[2006]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3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落实情况向省局报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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