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保监厅函〔2010〕48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2103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北京保监局:
你局《关于天勤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有关问题的请示》(京保监发〔2010〕38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险经纪机构可以申请改制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但应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的机构设立条件,依照新设机构的程序进行审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