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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张家港市乐余镇南丰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3〕1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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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张家港市南丰等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3259)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张家港市乐余镇的东华、东胜、东红3个村划归南丰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南丰镇行政区域面积45.3平方公里,人口4.66万人,1个社区居委会、21个村委会乐余镇行政区域面积124.4平方公里,人口9.75万人,3个社区居委会、33个村委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1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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