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3〕11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张家港市南丰等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3〕259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张家港市乐余镇的东华、东胜、东红3个村划归南丰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南丰镇行政区域面积45.3平方公里,人口4.66万人,辖1个社区居委会、21个村委会; 乐余镇行政区域面积124.4平方公里,人口9.75万人,辖3个社区居委会、33个村委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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