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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赣国税办发[2005]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办发[2005]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主题,结合开展以“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为主题的税收政策宣讲活动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要求,采取走访,召开税企座谈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专题讲座和辅导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诚信兴商和诚信纳税税收宣传活动。

    二、各设区市局于9月20日之前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省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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