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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财税[2001]3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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