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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沈地税函[2004]3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3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辽地税函[2004]339号

          2.国税函[2004]1186号

    二ΟΟ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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