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办发〔2007〕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建设生态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省情实际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04年《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省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政府将逐年分解实施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任务,并于每年年底组织检查考核。为做好2007年重点工程的分解实施工作,请各市和省各有关部门根据《纲要》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工程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及本部门职能,认真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2007年生态省建设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计划(按附表格式填写),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筹)。
联系人:贺震、王玉华,电话:(025)83392883、83309906,E-mail:jshbzrc@jshb.gov.cn。
附件:2007年生态省建设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解表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办发〔2007〕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