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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时 效 性】 建规函[2015]27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委(局)、建委、交通委:

  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正值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也出现了轨道交通与城市功能割裂脱节,轨道车站与周边环境缺乏协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工作,推进轨道交通与沿线地区地上与地下整体发展,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提高轨道交通运营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导则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我部将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建设规划审核过程中,指导相关落实工作。

  《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可在我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载。

  附件: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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