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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时 效 性】 赣财库【2009】5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66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为深化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结合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情况,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定后的《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反馈。

 

江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00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doc

附表:支付管理办法(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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