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秦政办[2005]13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河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政府系统督查队伍建设,建立便捷、畅通、有效的政务督查工作网络,保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根据《河北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进行充实调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明确督查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领导,配备专(兼)督查工作人员。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本县区、本系统的督查工作网络。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于8月30日前报送到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王顺有电话:3220560,传真3034444)。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