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闽财企〔2012〕8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0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2 | 【文 号】 | 福建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将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并制定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财建〔2012〕7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你们按《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指南将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三部门另行发布),并积极推动企业联合有关单位加强自主创新,扎实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化进程。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