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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部分区县社团办进行电子政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北京市政府京政发[2001]1号文件精神,实施电子政务工作是建设数字北京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在市级15个局进行试点,我局作为市计委确定的试点单位,已将社会团体网上行政审批业务纳入北京市电子政务在线服务平台。为保证工作的衔接,我局确定在宣武、海淀、朝阳、丰台四区民政局进行社会团体网上行政审批试点工作。四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民间组织管理方面,应尽早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办公和管理。试点区应按要求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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