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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

【时 效 性】 苏国税发[2001]11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200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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