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闽地税政二[2003]1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0 | 【文 号】 | 福建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南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农经发[2002]14号、[2003]1号文,现将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及第一批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见附件)。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批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指2001、2002年两年中生产经营状况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
附件:
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福建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3、福建远洋渔业集团公司
4、福建长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福建省闽中蔬菜食品工业总厂
6、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
7、厦门惠尔康集团有限公司
8、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批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福建锦溪集团有限公司
2、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更名)
3、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
4、泉州华洲水产市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更名)
5、福建三华股份有限公司
6、厦门如意集团有限公司(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