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财企〔2012〕17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9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财政局,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2〕7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9月24日)
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