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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单位的决定

【时 效 性】 苏政发〔2003〕10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涌现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我省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省政府决定,对铜山县等35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再创新的业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省农业的综合竞争力,为“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单位名单

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10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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