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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芬兰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税收换函生效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地税发[2007]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芬兰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税收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一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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