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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二批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财税[2008]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社会事物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07]63号)有关规定,现将已认定的我省第二批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下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做好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前扣除工作。

附件:江苏省第二批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00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53.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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